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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女箱屍案,我7pupu,當天收到長官通知,做得超開心,如今卻變成「政治」話題⋯ 所以 撇開政治 準備打硬仗 因為 政治不如人,法律實力就不要輸人! / 10/23 21:00 香港法政牧師管浩鳴晚間發聲明,陳同佳今明兩天不會來台投案,他要求台灣必須保證公平審訊,不是讓陳同佳案淪為政治籌碼。 看似莫名 但實質卻是我們引起 - 第一天,對,最單純的第一天,凱婷採訪周武榮周大律師,就好奇問了「為什麼法務部盼續押?是基於蒐證嗎?不是蒐過了?」周大律師一句話,點破很多事,那天,我沒有用這段訪問,因為我知道有背後原因。 ✌🏻如今我們一起回歸法律✌🏻 19日法務部聲明如影片外,也駁斥香港法庭對於港女命案並無管轄權說法。 陸委會、內政部、到前部長徐國勇(他本人很好很好我很愛他真的!)陸續依照此版本講下去。 喔賣尬 未提其他法律論證下這樣講,可好? 大家有沒有想過 那 香港的現行法呢? 其實,先前有不少台人在香港犯下金流、跨國電信詐欺的,都逃往香港後成了斷點。 今天這個人要回來投案, 但台灣當局卻昨是今非。 台灣刑事法研究會執行長就說了很忠懇的話: 政治不如人,法律實力就不要輸人! 📒要依循法律的論證基礎來探討 香港現行法採屬地原則,但有例外!『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』 『侵害人身罪條例』 『官方機密條例』 『防止賄賂條例』 其中,又以『侵害人身罪條例』的涉外殺人規定,8B條款,港警要搜到足以判定「有殺人或串謀殺人意圖」的實質性關係,才於與成立。 因此當時已經逃回香港的陳同佳,港警只能依「洗黑錢罪」,入獄29個月。 港大法律講師張達明就說港府「非不能也,實不為也。」 香港律師湯家驊 23 號就表示,台灣當局拒絕陳同佳投案,是凸顯其缺乏法律基本知識。 - 如今想脫鉤政治考量,避免成選票提款機,就只能把兩件事拆開。 一、通緝犯到台投案後,台灣的司法程序也必須在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進行,包括主動訊問、搜證、起訴,判刑。 二、解釋論跟立法論下,呼籲港方在應增修條例,保護港人前提下,修正8B條款。 小妹綜集各方教誨,得出的想法,供參🙇🏻‍♀️🙇🏻‍♂️🙇🏻‍♀️🙇🏻‍♂️還請多指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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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女箱屍案,我7pupu,當天收到長官通知,做得超開心,如今卻變成「政治」話題⋯

所以
撇開政治
準備打硬仗

因為
政治不如人,法律實力就不要輸人!

/

10/23 21:00
香港法政牧師管浩鳴晚間發聲明,陳同佳今明兩天不會來台投案,他要求台灣必須保證公平審訊,不是讓陳同佳案淪為政治籌碼。

看似莫名
但實質卻是我們引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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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天,對,最單純的第一天,凱婷採訪周武榮周大律師,就好奇問了「為什麼法務部盼續押?是基於蒐證嗎?不是蒐過了?」周大律師一句話,點破很多事,那天,我沒有用這段訪問,因為我知道有背後原因。

✌🏻如今我們一起回歸法律✌🏻

19日法務部聲明如影片外,也駁斥香港法庭對於港女命案並無管轄權說法。

陸委會、內政部、到前部長徐國勇(他本人很好很好我很愛他真的!)陸續依照此版本講下去。

喔賣尬
未提其他法律論證下這樣講,可好?

大家有沒有想過

香港的現行法呢?

其實,先前有不少台人在香港犯下金流、跨國電信詐欺的,都逃往香港後成了斷點。

今天這個人要回來投案,
但台灣當局卻昨是今非。

台灣刑事法研究會執行長就說了很忠懇的話:

政治不如人,法律實力就不要輸人!

📒要依循法律的論證基礎來探討

香港現行法採屬地原則,但有例外!『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』
『侵害人身罪條例』
『官方機密條例』
『防止賄賂條例』
其中,又以『侵害人身罪條例』的涉外殺人規定,8B條款,港警要搜到足以判定「有殺人或串謀殺人意圖」的實質性關係,才於與成立。

因此當時已經逃回香港的陳同佳,港警只能依「洗黑錢罪」,入獄29個月。

港大法律講師張達明就說港府「非不能也,實不為也。」

香港律師湯家驊 23 號就表示,台灣當局拒絕陳同佳投案,是凸顯其缺乏法律基本知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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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想脫鉤政治考量,避免成選票提款機,就只能把兩件事拆開。

一、通緝犯到台投案後,台灣的司法程序也必須在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進行,包括主動訊問、搜證、起訴,判刑。

二、解釋論跟立法論下,呼籲港方在應增修條例,保護港人前提下,修正8B條款。

小妹綜集各方教誨,得出的想法,供參🙇🏻‍♀️🙇🏻‍♂️🙇🏻‍♀️🙇🏻‍♂️還請多指教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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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你的記者,醫療問題、教育疑慮,社會上明的暗的大小案件,附上相關證明文件,凱婷隨時都在!這是螢幕底下小記者的日常,【梅日常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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